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卫医学”)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兰卫医学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6.2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4.1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0,418,540.00 元,扣除含
税 的 发 行 费 用 总 额 人 民 币 61,396,758.5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2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3,902.18 万元,低于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0,642.46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保障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募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金额
集资金额
合计 20,642.46 20,642.46 13,902.18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
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
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
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唐蕾 朱国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