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康生命: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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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康生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青岛盈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康医管”)持有的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盈康医管拟就本次股权转让对价支付进度、业绩承诺
期内容进行调整,并签署《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补
充协议(三)》《关于苏州广慈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
(二)》,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的对价支付以及交割安排、业绩承
诺期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并编制了《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作
价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调整后的方
案使得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覆盖率进一步提升(业绩承诺期合计净利润覆盖交易
作价比例由32%提升至48%),能够对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形成有力的保护,
能够进一步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加快医疗服务板块的业务拓展和业务协
同,符合公司医疗服务板块的战略发展要求。因此,我们对本次调整重大资产
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调整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五次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和《关于公
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二)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盈康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卢军        刘霄仑         唐功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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