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1-05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中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粤 20 民初 60 号】,现将判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向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
广核三角洲(中山)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中山公司”),2019 年 5
月中广核中山公司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诉金中天公司。
上述案件的详细情况,公司均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进行了披露,详见 2018 年
《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18-074)及 2019 年 5 月 21 日披露的《关
于子公司诉讼事项(反诉)的公告》(2019-034)。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案件经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如下:
工程款 6,564,237.89 元及相应迟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 6,564,237.89 元
为基数,自 2018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履约保函项下款项 8,700,752.40 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 8,700,752.40
元为基数,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同业拆
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电费 27,271.39 元;
机械设备及原材料搬离施工现场,并向中广核中山公司移交已完成施工工程、施
工现场及全套施工材料;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目前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诉讼事项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