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
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概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以及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内控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完成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 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
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
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17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
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14 人。注册会计
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
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
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承办过长城证券(002939)、新能泰山(000720)、华讯方舟(000687)、新洋丰(000902)、
经纬纺机(000666)、中国中冶(601618)等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王进先生同时兼任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之外部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
承办过新洋丰(000902)、参与过经纬纺机(000666)、中国中冶(601618)等上市公
司的审计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总审计师李洪先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
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进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受到监
管谈话 1 次;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自功、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洪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
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上述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
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
为大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
资格,在 2020 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从业
资格,具有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
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为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