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1-6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3)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2 日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7,005,254,679 股,
除已回购股份 31,810,756 股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973,443,923 股;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共 7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留小数点后四位,下同)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7005%;其中,现场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公司总股本的 0.802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6%。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70 人,代表股份数 384,083,54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482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78%。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 3,463,730,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1,978,4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519%;反对 2,10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1/2,该议案审议通过。同
意王凌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A、表决情况:同意 3,463,852,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2,100,4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837%;反对 1,98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所持股份的 0.0000%。
B、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超过有效表决权数的 2/3,该议案审议通过。修
订 后 的 公 司 章 程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10 月 16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 10 月)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凤、侯镇山。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