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3 证券简称:皖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39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64,502.14万元,北京国电以国电安徽公司扣除分
红后的评估净资产275,298.14万元,对神皖能源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神皖能
源注册资本将由573,249.75万元增加至1,113,050.03万元,公司及北京国电对神
皖能源的持股比例不变。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
于对参股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0)。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潘先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潘先伟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六日
潘先伟先生简历如下:
潘先伟,1964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潞安协鑫准东
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历任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皖能马鞍
山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潘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