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董事长被查!
11月23日晚,梦洁股份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短短6天时间,至少5家A股上市公司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查,包括400亿“牙茅”通策医疗、千亿锂电池隔膜龙头恩捷股份、昔日“叶飞概念股”昊志机电等,这些公司股价均在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公告披露后,出现大跌。
梦洁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被立案
11月23日晚,梦洁股份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董事长姜天武,副董事长李菁,董事李建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股东张爱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告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及姜天武、李菁、李建伟、李军、张爱纯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梦洁股份于1981年在湖南成立,于2010年登陆资本市场,是一家专注于家纺主业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产品包括寝室套件、被类、枕垫类、小家饰、儿童家纺、毛毯、宾馆用品、棉制品、弹簧床垫、沙发等10大类2000多个品种的产品群。
稍早之前的10月11日,深交所曾公布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明,梦洁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三项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在2022年1月31日前进行业绩预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经营方面,2021年,梦洁股份业绩由盈转亏,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63亿元,同比增长10.93%;净利润-1.56亿元,同比下滑447.10%。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3.96亿元,同比下降8.8%;实现净利润-9807万元,上年同期为2747.8万元。
股价方面,截至11月23日,梦洁股份收报4.96元/股,总市值37.42亿元。
多家上市公司董事长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梦洁股份并非孤例,近期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公告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查。
11月18日晚,400亿“牙茅”通策医疗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吕建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吕建明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吕建明立案。经公司初步了解,立案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壹号基金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方面。
据悉,浙江通策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2017年9月份,该基金成立之初,约定的股权架构为:吕建明出资比例30.35%,通策医疗出资比例28.65%,浙江通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陈勇建出资比例40%。今年8月22日,通策医疗收到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指出公司投资壹号基金的公告中称“货币形式逐期同比例出资”,但通策医疗出资时间早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吕建明和其他方,且其他方至今尚有5000万元出资款未到位,其他方出资实际情况与公告披露不符。
上交所要求通策医疗全面核实并补充披露实控人和其他方投资壹号基金具体出资进度,晚于上市公司出资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对此,通策医疗方面将问题的主要原因归咎于“基金管理人并未将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最晚出资日期和全体合伙人应缴的出资日期解释清楚,导致其他合伙人出资时间晚于公司”。
11月21日晚,千亿锂电池隔膜龙头恩捷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接到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李晓明)和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晓华的家属通知,Paul Xiaoming Lee和李晓华因相关事项被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相关事项尚待进一步调查。李晓明和李晓华分列公司第二大和第五大股东。《2022胡润百富榜》显示,李晓明家族以440亿元蝉联云南首富,李晓华家族以325亿元排名第二位。
11月22日晚,昊志机电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到董事长汤丽君的通知,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汤丽君涉嫌内幕交易“昊志机电”股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称,汤丽君女士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立案系针对汤丽君女士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昊志机电高管违法行为此前已暴露。公司去年深受“叶飞举报门”事件困扰,因此收到了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是否存在与第三方合谋和单独操纵公司股价、坐庄等情形。去年9月24日,证监会披露称,相关人员涉嫌操纵“南岭民爆”“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案取得重大进展。经查,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昊志机电”等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随后,昊志机电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以及董事高管肖泳林就因为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在经历被调查、刑事拘留以及被释放等一系列流程后,当前在公司仍正常履职。
同晚,弘亚数控公告,公司实控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李茂洪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刘雨华于2022年11月22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司称,本次调查事项系对李茂洪先生、刘雨华女士个人的调查,不涉及本公司股票,其目前在公司仍正常履职,本次调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不确定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高管频被查,什么信号?
上述公告中,透露出我国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严监管、零容忍”的升级。近年来,监管层对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交易的行为采取持续“高压严打”之势。
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其中提到,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违法案件。
今年9月,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证监会发布了五宗证券犯罪典型案例,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包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内幕交易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证券犯罪。
上海一律师表示,当前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打击已经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一旦实施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其可能承担的代价主要包括:
一是行政责任。根据新证券法,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到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以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二是可能引发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至5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至10年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到5倍罚金。三是还可能有民事责任,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