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委员会2021年第13次审议会议(普通程序)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召开,扬子地板遭暂缓审议,梓橦宫精选层小IPO顺利通过。
据悉,扬子地板(430539.NQ)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强化复合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实木地板和多层板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曾于2016年9月27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6年10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最终,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2月4日下发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审议会议中,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委员会对扬子地板展开如下三点主要问询:
1.是否受恒大材料的潜在风险影响。发行人近年来从经销模式向直销模式转型,2020年恒大材料已是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结合目前国内房地产调控形势,恒大地产已踩三条红线、资产负债率高、资金紧张等情况进一步评估恒大材料信用状况,补充说明与恒大材料的合作风险以及对公司持续经营带来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
2.与蓝光发展和骏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是否合规。期间,公司向蓝光发展和骏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支付大额履约保证金是否符合商业惯例、发行人有关内部控制情况、期后长时间未发生采购交易的原因以及2020年末未考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在报告期后,蓝光发展被多家评级机构下调评级。
3.相关产品质量,报告期内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否合规,合法。产品环保性能标准执行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抽查不合格、产品召回及退货的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因产品质量、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引发的处罚或纠纷。
据了解,同期通过审议的梓橦宫(832566.NQ)于2015年6月8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片剂、硬胶囊剂、搽剂、散剂、软膏剂的生产与销售。
审议会议中,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委员会对梓橦宫围绕以下六点展开问询:
1.相关推广活动服务商、市场调研与管理服务商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注销的情况,相关推广活动服务商、市场调研与管理服务商变动的原因、决策过程,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与合规性。
2.补充披露市场调研与管理服务商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发行人与市场调研与管理服务商定价、结算的方式,并请说明报告期内相关市场调研与管理服务费用的核算是否准确,相关内控措施是否完善,相关市场调研与管理服务费用与发行人的收入是否匹配。
3.说明发行人、员工、相关服务商报告期内在推广活动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及其他不合规情形。
4.委外研发合同作为资本化时点依据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并分析若按中试完成作为资本化时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5.与美诺华在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不存在重大差异的依据是否充分。
6.明如有多家公司通过一致性评价、主要产品出现集采的情况下,发行人收入增长的可持续性,以及毛利率的变化对公司业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