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台海核电(002366.SZ)收到行政裁定书。
台海核电于近日收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裁定书》(2021)鲁0613行审5号,根据《行政裁定书》显示,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文号烟莱人社监理字[2020]第31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被执行人台海核电应在本裁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向申请执行人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缴纳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经公司相关部门统计,截至目前,台海核电拖欠职工工资611.1万元,欠缴社保金额236.62万元(不含滞纳金)。因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其上述数据未计入其中。
天眼查数据显示,台海核电成立于1992年,主营业务为核电专用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法定代表人为张雪欣,公司当前已4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还有1条失信信息,以及3条限制高消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