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南京高科:控股股东6000万股被冻结

来源:中新经纬 2020-05-20 09:14: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南京高科19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公司60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南京高科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原标题:南京高科:控股股东6000万股被冻结)

南京高科19日晚间公告称,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的公司60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据公告,南京高科于2020年5月19日收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告知,根据其于2020年5月19日取得的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3财保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持有的南京高科6000万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公告显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持有南京高科4.2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4.74%。累计被冻结数量为3.69亿股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5.95%,占南京高科总股本比例为29.86%。

南京高科称,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根据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说明,目前,除上述本次披露的股份冻结事项外,其之前因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重庆苏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的案件均已裁定撤诉或正在撤诉过程中,相关担保责任均已解除,涉及的其被冻结的本公司股份部分已解冻,其余相关被冻结股份解冻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截至目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南京高科还称,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控制权及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处理担保及股份冻结相关事项,南京市政府正在就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积极协调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官网显示,南京高科成立于1992年8月,1997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注册资本12.3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南京市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商品房开发、销售等。

二级市场方面,南京高科19日收涨1.54%,报收于9.24元/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南京高科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