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收到阿里巴巴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
数据港公告,近日,公司收到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采购部的《数据中心需求意向函》。阿里巴巴拟与公司合作建设数据中心。此次需求意向函涉及数据中心项目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交付,上述意向项目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公司在运营期限内,通过向阿里巴巴收取数据中心服务费获取收入。上述意向项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在运营期限内,预计数据中心服务费(不含电力服务费)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4亿元。根据需求意向函,此次阿里巴巴意向与公司在国内合作建设HB41、HB33、GH13、JN13数据中心,上述数据中心项目均在2018年5月各项目需求意向函约定基础上新增的需求量。本意向函中约定合同服务期为10年。目前上述意向项目尚未建成交付使用,故不会对公司2019年业绩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