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集团晚间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5日收到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19)冀02破申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及(2019)冀02破2号之二《决定书》,法院已裁定受理北京冀东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丰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担任庞大集团管理人。
公司表示,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公司重整失败,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9月6日停牌一天,于2019年9月9日复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