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发布了“开展2019年度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消息,将于6、7两月对77家药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是核查销售费用。称要对医药企业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延申检查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医疗机构。
其中,财政部直接检查15家药企,包括恒瑞医药、复星医药、上海医药、步长制药、华润三九等医药上市公司龙头。
各省市财政厅各检查2家药企,共62家药企,包括同仁堂、天士力、仙琚药业、亚太药业、太安堂、独一味等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
销售费用高是医药行业的特性,很多公司将经不起检查,所以,市场或会以利空来看待财政部的这个动作。
此次财政部将重点检查:
1. 销售费用真实性
· 销售费用列支是否有充分依据,是否真实发生;
· 是否存在以咨询费、会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类发票套取大额现金的现象;
· 是否存在从同一家单位多频次、大量取得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延伸检查发票开具单位;
· 会议费列支是否真实,发票内容与会议日程、参会人员、会议地点等要素是否相符;
· 是否存在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医药企业的现象;
· 是否存在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向医务人员支付回扣的现象。
2. 成本真实性
· 采购原材料时,是否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的情况;
· 将制造费用分摊至不同药品时,分摊系数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
3. 收入的真实性
· 是否利用高开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
· 是否将高开金额在扣除增值税后又以劳务费等形式支付给医院等机构
· 或者用于医院开发、系统维护、学术推广等
4. 其他
· 购药品数量向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销售返点现象;
· 库存管理、合同签订、销售发货、款项收取等流程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存在药品空转现象。
对检查后的处理,财政部相关文件说,对金额重大、性质严重和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进行审理论证,审理意见报经部领导批准后,由财政部、监管局和财政厅(局)依照分工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处理处罚决定。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税务、银保监等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