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监局官网21日公告,因超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梁俊丰股份质押违约导致的违规减持问题,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2017年3月24日,梁俊丰将其持有的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华科技)股份2952万股质押给安信证券。2018年9月27日,上述股份质押到期,梁俊丰未能及时履行购回义务。2018年10月25日,安信证券对梁俊丰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处置,导致其减持超华科技股份232.4万股,占超华科技总股本的0.25%,减持金额645.84万元。
广东证监局指出, 梁俊丰作为超华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质押的超华科技股份发生逾期违约、可能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下,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平仓风险,也未在所持公司股份被强行平仓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股份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因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规范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