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锦龙股份:实控人家庭成员间持股比例调整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10-16 22:31: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锦龙股份:实控人家庭成员间持股比例调整)

16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3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4%)协议转让给公司董事长朱凤廉。朱凤廉为锦龙股份实际控制人杨志茂(直接持股7.4%)的配偶。转让后,新世纪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根据此前发布的公告,朱凤廉于2018年6月1日被选举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此次,朱凤廉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直接控股14.74%,无疑是再度加强了实控人家庭对公司的直接控制。

锦龙股份分别持有中山证券、东莞证券70.96%和40%的股份。据锦龙股份2018半年报,中山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5亿元,净利润0.61亿元;东莞证券实现营业收入8.1亿元,净利润0.82亿元。

东莞证券于2015年6月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申请首发上市材料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于2016年12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反馈意见回复。“未来东莞证券将有望借助资本市场实现新的发展。”锦龙股份在半年报中表示。但直至今日,尚无实际进展相关公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龙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