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送转骤减
相比之下,今年高送转上市公司比例骤减。2018年中期,有送转方案的公司仅22家,2017年同期为40家。不仅仅是公布高送转方案的公司数量大幅减少,以往动辄10送转20股、30股的“土豪式”高送转也彻底消失。
今年没有一家上市公司送转比例达到10送转10股。仅鸿特科技、金通灵、三联虹普三家上市公司拟进行每10股转增9股,其中,鸿特科技每10股转增9股的同时,还进行每股0.05元的现金分红。
此前,沪深交易所公开征求意见的《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相关监管“红线”,对于业绩不佳,或处于股票解禁、减持期间的上市公司,禁止高送转。6月28日,深交所发文表示,持续对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概念炒作,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不少仅进行高送转,而未进行分红的上市公司收到交易所关注函。三联虹普6月25日披露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拟以截至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7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股。6月26日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详细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目的和原因,利润分配方案是否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
对此,三联虹普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称,高送转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目的是提高公司股票流动性,与炒作股价无关。
董登新认为,A股没有拆股和缩股的机制,对于高成长的公司,通过股票送转有利于股本的扩张和股价的摊薄。但高送转仅仅是一种“股本扩大、股份拆细”的账面处理,属于股东权益的内部调整,对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影响,更无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而且高送转经常引起市场跟风炒作。有一些上市公司完全是为了配合股价的炒作,发布高送转预案,它的动机是不纯的,或者带有很强的操纵股价的因素,对投资人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