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处罚将处理好五大关系

来源:证券日报 2018-08-04 01: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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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行政处罚工作座谈会,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阎庆民参加并主持座谈会。他表示,做好今后行政处罚工作要处理好五个关系,包括法与德(行业道德)的关系、法与规(有效规制)的关系、法与责(责任追究)的关系、法与利(既得利益)的关系、法与力(打击力度)的关系。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的专家,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代表,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共30余人参与座谈。

阎庆民首先介绍了近年来证监会行政处罚工作情况。今年上半年,全系统共作出159项行政处罚决定,比去年同期增长41%,罚没款金额63.94亿元,在去年同期基础上再创新高,市场禁入20人次。办理行政处罚应诉案件37起,超出2017年全年的80%。

针对近期资本市场监管执法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新问题,与会专家及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第一,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石,应当切实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证券、基金、期货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公司等证券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职业操守,严格依法履责。第三,积极肯定证监会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执法尺度的统一性和协调性所做出的努力,继续保持重典治乱、严惩重罚的执法高压态势,充分发挥行政处罚工作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不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提振广大投资者信心。

阎庆民代表证监会衷心感谢与会来宾为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他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做好今后行政处罚工作要处理好五个关系:第一,要处理好法与德(行业道德)的关系。用行政处罚划定行业道德底线,提升行业道德水平,花大力气养成市场参与者守法合规意识,形成守法诚信的道德风尚和职业操守。要切实发挥行政处罚防范市场主体、从业人员等利益相关者道德风险的警示、教育、惩戒作用。第二,要处理好法与规(有效规制)的关系。在严格执法同时坚持审慎监管原则,使执法工作符合法律逻辑、市场逻辑及监管逻辑。要求行政处罚工作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资本市场的新情况、新变化保持适应性、能动性。第三,要处理好法与责(责任追究)的关系。行政处罚要根据案件证据、事实依法准确认定法律责任,同时要坚持宽严相济、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功能。第四,要处理好法与利(既得利益)的关系。行政执法对违法者的名誉及财产将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是触及违法者利益的艰苦工作,需要专业素养,更需要勇气和胆识。要在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及责任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量罚基准,实现科学裁量、精准打击。第五,要处理好法与力(打击力度)的关系。打击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行为,要本着回归监管本位、聚焦执法主业的原则,保持定力,守正笃实,久久为功。从严实施行政处罚的着眼点要放在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上,有效规范资本市场秩序,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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