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分众传媒与阿里签下50亿框架协议大单

来源:证券时报 2018-07-27 07:50: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分众传媒与阿里签下50亿框架协议大单)

阿里系和分众传媒的合作,迅速从股权合作延伸到实际业务领域。分众传媒7月26日晚间公告,为在广告投入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及OTT智能电视广告等领域进行战略合作,共同探索新零售大趋势下数字营销的模式创新,公司与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阿里网络”)签署《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阿里网络及其关联方和分众传媒及下属子公司将在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内在各相关领域开展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业务合作。

由于分众传媒近年来的营业收入围绕100亿元级别打转,这意味着,这笔三年期的大单规模占比不小。

就在刚刚过去的7月中旬,阿里系百亿元级别战略入股分众传媒持股7.99%,未来或继续增持不超过5%。由于两家公司一个是号称全球最大的城市生活圈媒 体,一个是新零售的倡导者,因此,当时的牵手,被市场认为是分众传媒与阿里巴巴通过股权联手,共同打造新城市生活圈智能媒 体网络。

通过7月26日晚间所公告的框架协议来看,双方的合作已经快速从股权联手拓展开来,并火速向业务合作延伸。

在广告媒介历经1.0(纸媒)、2.0(广播电视)、3.0(互联网)、4.0(生活圈媒 体)的大趋势下,数据化、精准化、智能化、互动化被视为数字营销的发展方向。按照分众传媒的计划,引进阿里巴巴作为战略投资者后,将借助阿里巴巴强大的新零售基础设施和大数据分析的能力,打造新城市生活圈智能媒 体网络。而在营销模式创新方面,分众传媒本次与阿里的合作指向的是,广告投入系统、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及OTT智能电视广告等领域。

以广告投放系统为例,虽然双方具体的合作形式未公布,但有业内推测,比如,可能会基于阿里数据推出“千楼千面”投放系统、实时竞价性购买,通过线上线下的数据打通与联动全面参与阿里主导的全域营销等领域,优化投放方式,提升广告转化率。

再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为例,分众近来主动加大了新一代互动电梯电视屏的扩张,互动屏具备手势感应互动、视频识别系统、高灵敏度摄像头、红外侦测系统,与阿里合作后,相关功能将进一步得以运用,打造生活圈智能媒 体网络。

实际上,这并非分众传媒布局的全部。细化来看,以在大数据战略的实施方面为例,除了自身的物业云外,除与阿里合作外,分众传媒曾通过与百度等数据公司合作,获取用户的搜索偏好和电商消费相关数据,为广告主提升投放精准度。

再进一步来看,分众与阿里的牵手,以及从股权合作到业务合作的火速延伸,实际上折射出线下流量入口价值的凸显,以及产业界对中产阶级消费市场的重视。将业务不断向线下场景下沉是近年阿里重要战略之一,作为重要线下流量入口—从事生活圈广告行业的分众传媒,其庞大点位数量和覆盖广度都将为阿里在电商、本地生活服务等线上线下业务拓展带来协同催化空间。

这次线上线下流量的强强联合,以及股权业务层面的快速落地,究竟会否引发行业内二线企业在资本运作方面的跟进和应对,进而带来“鲶鱼效应”,并由此导致行业集中度的变化,值得关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分众传媒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