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红宇新材(300345)6月18日晚间公告,2018年6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及一致行动人朱红专(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华融国信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国信”)于2018年6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转让方将合计所持红宇新材无限售流通股24,211,328股(对应红宇新材股份比例5.486%)转让给华融国信,转让价格为每股4.8元,转让总价为11,621.44万元;同时,转让方拟将合计所持红宇新材高管锁定股64,088,672股(对应红宇新材股份比例14.52%)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华融国信行使。本次交易完成后,华融国信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朱红玉、朱红专、朱明楚将与其为一致行动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朱红玉女士变更为舆情战略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