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萃华珠宝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8-05-09 11:37: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萃华珠宝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萃华珠宝(002731)5月9日早间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其中一个重点问题如下: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5.65亿元;前次募集资金4.08亿元累计使用 1.45 亿元。本次拟募集 7.92 亿元分别用于“渠道升级及配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珠宝生态园建设项目”和“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请申请人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高、2017 年至今购买资产管理产品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披露本次募集资金量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表示,货币资金虽然较高,但实际可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与募投项目资金需要量相比存在较大缺口;公司的业务特点要求公司需保持较高的资金储备水平。本次募投的三个项目合计需要资金量为 7.92 亿元,与公司现有可实际投入本次募投项目的资金量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前次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低于预期,主要是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以及产品同质化致使公司竞争力减弱等原因。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萃华珠宝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