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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出炉 联想控股为首家试点企业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4-21 06: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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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出炉 联想控股为首家试点企业)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又有新进展。4月20日,中国结算和深交所联合发布了《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并于当日起施行。同日,证监会发言人高莉在例行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时表示,目前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现正式推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H股全流通是境外(主要是香港)上市公司相关股东所持的在境内登记、无法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后,相应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市场买卖该公司股份的相关安排。

《实施细则》是规范H股全流通试点登记存管、交易结算业务的基础性规则,包括总则、账户安排、跨境转登记、存管和持有明细维护、交易委托与指令传递、清算交收、名义持有人服务、风险管理和附则共9章,共46条。

根据细则,首先,H股上市公司在H股全流通试点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应向中国结算申请注销相应的非境外上市股份。试点股份完成跨境转登记后,在境外以中国结算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账户系统,在境内通过H股全流通专用账户实现试点股份的承载和明细维护。

据中国结算和深交所介绍,试点初期先实现投资者减持卖出的功能。具体到交易结算上,投资者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相关股份的卖出委托指令,最终在香港联交所实现对试点股份的减持,获得的港币划入其按外汇管理要求开立的专用资金账户。

在20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介绍H股全流通试点情况的同时表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为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她表示,证监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博鳌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始终与香港有关方面保持密切沟通,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推进H股全流通试点。

中国结算及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工作是加快推进新时代资本市场改革开放,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对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中国结算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在《实施细则》的框架下,进一步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并联合深交所对相关参与方进行指导,共同稳妥有序推进试点准备工作,切实保障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H股全流通试点平稳落地、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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