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未提前预告就减持——华自科技一股东涉嫌违规引不满)
华自科技(300490)昨日发布了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股友们对此反应强烈:“华自科技这股东违规减持一个道歉就完事了?”
公告称,华自科技股东上海乐洋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乐洋创投”)违反其在公司首发上市前做出的承诺,未在减持股份前告知公司减持计划,并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减持730800股。
截至3月15日,乐洋创投持有华自科技 1086.96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76%。乐洋创投持有的公司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公司上市后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股份。乐洋创投于3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53800股,减持均价16.97元/股,当日最高价格为17.17元;3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75000股,减持均价16.06元/股,当日最高价格为16.38元;4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402000股,减持均价17.27元/股,当日最高价格为17.61元;三天合计减持730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2%,减持总金额1244万元。减持后,乐洋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013.8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4%。
公告称,是结算公司月末核对股东持股信息时,发现乐洋创投股份异常变动。公司立即向乐洋创投进行问询,并要求其停止违反承诺的减持行为。而经乐洋创投自查,主要是由于工作人员对减持政策理解有偏差,导致其未提前三个交易日进行公告的情况下实施了减持。
“股价刚起来啊!就急着减持,难道主力也不看好?”网友“wuhulu”有点疑惑了。
对此,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大众证券报记者:“违规减持肯定不对,但这是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决定的,公司无法强求,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
网友“JPhome”则认为:“既然违规了就不能仅仅是道歉了之,要让其在经济上得不偿失才能有效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比如让他们吐出起码双倍的所获收益。”
“虽然监管部门出台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但还是不断有各种违规减持发生,这主要是由于违法成本低,收益大,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公司股东更倾向于违反承诺并隐瞒减持计划和行为,以博取利益最大化。”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建议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出台具体处罚细则,如规定违规减持者所得收益全部上缴投资者保护基金;或要求减持者 “回购”所减持的全部股份;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