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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会重要消息汇总 核发3家IPO批文

来源:证监会网站 2018-03-30 18: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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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拟年内修改IPO办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3月30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近日,证监会印发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证监会今年拟制定修订规章类立法项目共计32件。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立法项目15件,包括以下几大类。

一是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改革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

二是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制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修改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四是在对外开放方面,制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设立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修改证券结算管理办法;

五是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力度,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等。

其余17件规章类立法项目归为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详细内容: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持续推动证券期货监管法治化建设,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2018年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2018年,证监会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32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5件。具体包括:(一)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功能,改革完善发行上市制度,制定《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二)规范私募基金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修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三)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力度,制定《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修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四)构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新格局,切实兑现对外承诺,制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五)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制定《资本市场评论信息发布行为管理办法》,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其余17件规章类立法项目被列为“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18年证监会还将继续推动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法》修改、《期货法》制定、《刑法》修改、《公司法》修改等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修改等工作;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有关打击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刑事司法解释制定,证券虚假陈述民事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修改,以及证券强制执行、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涉诉案件管辖的司法政策性文件制定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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