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大高新多高管遭股东集体罢免 罢免对象董事长主持会议)
春节过后,关于中小股东罢免工大高新(600701)高管一事持续发酵,提议股东认为是管理层失职致公司去年巨亏1.5亿元。在22名股东联合提请改组董事会后,工大高新董事会否决了上述议案并取消召开股东大会。3月9日,在罢免对象董事长主持召开的董事会上否决了“部分股东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周,22名股东再度提请监事会审议罢免部分高管的议案。股东要求罢免多名高管
17日,大众证券报收到工大高新小股东的投诉,小股东表示:“我是希望工大高新董事长被罢免的,公司本身是个好公司,如果能重新选举一批高管,公司还是有希望的。”
今年2月底以来,累计持股超10%以上的22名股东提议罢免工大高新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多名高管。原因是工大高新在发布2017年业绩预增公告中透露,公司分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红博商贸城与黑龙江省七建因工程施工款项纠纷,2016年7月份黑龙江省七建向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红博商贸城未经公司授权与黑龙江省七建就该事项达成和解协议。
在红博商贸城相关仲裁过程中,公司分公司未经授权私自签订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和解协议导致上市公司2017年亏损1.5亿元。
提议罢免部分高管的股东认为,由于公司董事、监事未充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导致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被申请仲裁及仲裁进展情况、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信息披露违规并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上述行为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
罢免对象主持及审议会议
不过,根据3月10日公告,董事长张大成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同意部分股东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而上述股东提议罢免的对象有张大成、何显峰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之职,提请罢免颜跃进、吕占生和徐艳华独立董事之职,并提请补选匡澜、姚永达、李踔、陈扬新和马军为工大高新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提议股东还提请补选公司冯华伟、王牧笛以及蒋林为工大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此外,提议股东提请罢免梁会东、田黎明工大高新的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并提请补选周静、邱召强为工大高新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值得疑问的是,董事长支持上述会议,罢免高管是不是应该避嫌?对此,17日工大高新证券部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则是这样的,董事会是应该董事长来主持召开。按照公司法来讲,如果董事长不能主持,由全体董事推举一名董事来主持。”
而即将召开的监事会,同样面临监事会审议罢免自己的事项。“(22名股东)上次提请董事会审议,这次是提请监事会审议。这次罢免监事会的人,几乎是全部,还有一个职工监事没有在罢免名单里。现在监事会还没有召开,不好讲提议是否会被否决。”上述工作人员表示。
另外,今年2月,工大高新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向公司发来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对此,公司给出整改措施,其中,对该事件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吕莹采取内部警告处分,其他高管并无相关处罚。
公司开出处罚是否过轻,才导致股东的不满?上述工作人员解释:“我们只是证券部工作人员,至于公司是怎么考虑的,我们确实不是很清楚。按照公司法,我们会按照相关法律来处理股东提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