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改革再提速:总经理由任命制改为提名制
1月22日,国资委官方网站发布一则题为“11家央企80位领导人员职务变动”的信息,引发关注的最大变化则是央企总经理由任命改为提名。
以此透露出一个重大变化,改制后的央企,公司董事长作为公司出资人代表,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资委直接任命;对于公司总经理,国资委只是提名人选,变为授权给公司董事会任命。
比如,国资任字〔2017〕120号文件显示,“经研究,任命孟凤朝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庄尚标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中国铁道建筑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原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董事会和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国资任字〔2017〕118号文件显示,“经研究,任命刘化龙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永才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提名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提名贾世瑞、魏岩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原中国中车集团公司董事会和领导职务自然免除。”
“总经理由国资委任命改为提名人选,其任命权交给董事会,是改革授权经营体制迈出的重要一步。”中国人民大学国企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撰文称。李锦认为,“以管资本为主”正成为国资改革的突破口,国资委通过授予经营权,从而让企业更好地进行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显示,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该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此次所涉及的绝大多数人员职务变动均为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所需履行的必要程序。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近日强调,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只是改革的第一步,关键在于通过不断地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记者采访获悉,今年,国企改革将继续坚持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加大企业风险的防范。
在发改委于1月22日召开的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中,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委新闻发言人严鹏程表示,发改委将进一步推动落实开展国有企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鹏程说,着力完善国企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策、市场、法治环境,与过去相比,营商环境在不断改善,此举为国企授予经营权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