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研报 - 行业研究 - 正文

燃气:天然气管输价格调整 有利于消费增长

来源:上海证券 2017-09-19 10:44:5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发改委《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

近日,发改委《关于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进行了定价成本监审,核定了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等13家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管道运输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要求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降低100 元,要求2017年9 月1 日起执行。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制定管道运输价格

在《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了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制定,即通过核定管道运输企业的准许成本,监管准许收益,考虑税收等因素确定年度准许总收入,核定管道运输价格。准许收益率按管道负荷率不低于75%取得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的原则确定。核定后的13家企业管道运输平均价格比之前下降15%左右。

天然气市场化持续推进,促进天然气消费

核定天然气跨省管道运输企业的运输价格,使天然气的价格构成更为透明,有利于促进天然气市场化交易。逐步理顺天然气定价机制,也有利于推进油气体制改革,实现管输和销售分开。

利于天然气消费增长,对于管输企业有一个以量补价的过程

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下调,减轻了天然气用户的用气成本,有利于增加天然气的消费需求,促进天然气消费量增长。2017年1-7月,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13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57%。

对于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价格下调,销量增长,会有一个以量补价的过程;同时推动企业将运输管网向第三方开放,提高管道负荷率,从而取得国家规定的准许收益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