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鞍重股份去年亏损2322万拟终止与九好集团重大资产重组)
鞍重股份(002667)因与九好集团联手“忽悠式重组”而成为市场中“明星”。4月25日晚,鞍重股份发布了2016年年报、2017年一季报和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等,又一次吸引了市场的关注。
鞍重股份的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99.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8%,净利润为亏损2322.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2.82%。
据鞍重股份介绍,受国家针对煤炭、矿山、筑路行业的政策及市场环境影响,导致国内煤炭、矿山、筑路行业产能过剩,公司相关产品价格、销量有所下降,这成为公司营收下降、净利润亏损的主要原因。
在公布2016年年报的同时,鞍重股份还披露了2017年一季报。一季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42.37万元,同比增长4.06%;净利润864.68万元,同比增长750.93%。另外,因为鞍重股份新产品拓展取得良好发展,带动销售收入增长,同时公司加强成本管理,合理地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所以,鞍重股份预计2017年1~6月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预计将实现净利润1197.79万元至1597.05万元。
鞍重股份在4月25日晚发布的一系列公告当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鞍重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九好集团作为重组标的已经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的规定,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不具备继续履行和实施的基础,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正常,资金充裕,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鞍重股份称。
在此之前的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对九好集团等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表示接受处罚并在听证会现场撤回听证申请。
据介绍,九好集团虚增2013年至2015年服务费收入2.6亿余元,虚增2015年贸易收入57万余元,虚构银行存款3亿元,为掩饰资金缺口,借款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单,并立即为借款方关联公司质押担保,九好集团通过上述手段将自己包装成价值37.1亿元的“优良”资产,与鞍重股份联手忽悠式重组,达到借壳上市的目的,九好集团和鞍重股份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张晓军指出,九好集团等在借壳上市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违法情节严重,证监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负责人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终身禁入及其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目前,证监会正在对本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深挖严查,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坚决予以惩处。
虽然鞍重股份与九好集团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将要终止,但是鞍重股份依然要面对来自适格投资者的维权索赔。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资深维权律师刘华浩,告诉e公司记者,鞍重股份、九好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因上述“忽悠式”重组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已经确认作出行政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凡在2015年11月14日至2016年5月27日期间买入鞍重股份股票,且在2016年5月27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鞍重股份、九好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