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两家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6-12-30 17:37:2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两家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

据证监会网站12月30日消息,2家公司首发申请获证监会通过,分别为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如下:

主板发审委2016年第199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199次发审委会议于2016年12月30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一)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通过。

二、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一)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存货增长较快、存货周转率较低且逐期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合理计提,并与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报告期内经营性应收款项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项目质保金是否均能收回,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公司五大苗圃基地中苗木投入结转真实性以及公司苗木成本与市场对比情况,201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苗木比例大幅上升的原因;(4)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不匹配的原因;(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带来的不利影响,2016上半年业绩与上年同期同比变动情况,结合公司现有订单增减变动情况和行业总体情况,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6)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情况,发行人所处的行业经营环境是否已经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其实际控制人之间发生资金往来的相关情况及对当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发行人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二)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产能、实际产量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投入情况,进一步说明 报告期污水处理单位成本上升的原因及其对营业利润的影响,发行人保持持续盈利能力的有效措施,相关的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托管经营红庙岭渗滤液处理厂的具体业务模式,与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相关的收入、成本、费用构成及确认依据,成本、费用确认是否真实、完整,垃圾渗沥液处理业务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的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及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监管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