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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H股IPO最多募资90亿港元 招股首日反应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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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香港首次公开发行(IPO)于8月8日开始招股,计划发行6.8亿股H股、募资最多90.17亿港元。这将是今年自东方证券之后第二家登陆香港的内地券商。

本次发行定价区间设为每股11.8港元至13.28港元。以发行价中位数计,较光大证券8月8日A股收盘价每股17.01元折让约37%。此前东方证券的IPO定价有近50%的折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参与此次光大证券公开发行的一家联席账簿管理行的相关人士处获悉,招股第一天市场反应比较平淡,最终若能以中位数定价已算理想。

计划分拆香港业务独立上市

事实上,光大证券的H股上市计划已一拖再拖。早在2015年12月,光大证券就已向港交所递交H股发行申请,然而今年以来全球市场的剧烈波动使其一直拖到申请失效都没能启动发行。本次为其第二次递交申请。

目前的市况较年初已稳定得多。“拖了这么久之后,相信管理层没有十足把握(获得足额认购)不会启动发行。”上述人士表示。

目前光大证券已吸引到8位基础投资者认购共计约七成股份,涉资2.1亿美元。其中,广东恒健、中船重工、中国建筑各认购1.13亿股;中国人寿认购8000万美元等值股份;交通银行旗下BOCOM Investment认购5000万美元;保诚保险、大众交通(香港)各认购3000万美元、三商美邦人寿认购2000万美元。

光大证券副董事长兼总裁薛峰7日出席记者会时表示,本次发行H股是顺应内地国企、央企“走出去”需求,而未来光大证券“走出去”的进程也不会止步于香港。他表示,不排除未来会收购香港以外的证券企业,不过暂时没有明确时间表及收购目标。

招股书显示, 本次集资所得的35%将用作现有境外业务和境内外平台非自然增长;35%将用作发展贯穿公司全业务的资本中介业务;其余将用以发展财富管理以及机构证券服务业务及作为营运资金等一般企业用途。

光大证券2015年6月收购了香港本地券商新鸿基金融70%股权,目前海外业务包括光证(国际)及新鸿基金融。招股书显示,公司计划2017年至2018年6月期间分拆香港业务独立上市,包括公司与新鸿基金融集团运营的业务及其他可能收购的新香港业务。

薛峰表示,分拆业务在集团5年战略的既定规划之中,因香港本地业务的独立性较强,相信拆分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该公司在招股书中指出,建议分拆将不会对我们的财务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因为光证(国际)及新鸿基金融集团过去对财务业绩的贡献并不重大,相关企业的业绩仍将合并入账且将保持主要股东地位。

一般而言,新股3年内不可分拆新业务上市,但光大证券表示已取得港交所有条件的豁免批准,而分拆仍需提交股东批准。而若建议分拆未能于2018年6月1日前完成,新鸿基可要求光大购买其于新鸿基金融集团的30%股本权益。

自查内地债务违约增加问题

此外,对于内地债务违约增多的情况,光大证券首席风险官王勇7日表示,公司已进行自查,且证监会也曾抽查相关情况。他强调,目前该公司内部的自律标准比证监会要求的更高。

光大证券的主要业务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服务、投资管理及海外业务。公司2013至2015年的总收入及其他收益分别为51.79亿元人民币、85.61亿元人民币及232.92亿元人民币;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0.58亿元人民币、20.68亿元人民币及76.46亿元人民币。

今年一季度总收入及其他收益录得3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6.7%,主要受到了市况不佳、融资融券交易下降、竞争导致佣金率减少等因素的影响。同期利润61.9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约60%。截至今年一季度,公司资产总额为1913亿元人民币,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总权益为376亿元人民币。

派息政策方面,光大证券在招股书中指出,一般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光大证券A股派息率在2013至2015年分别为33.2%、13.2%及30.7%。A股股东和H股股东共同享有全球发售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光大证券、瑞银、美银美林为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相关股份将于8月11日截止招股,8月18日挂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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