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拟定增募资260亿元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兴业银行7月29日晚间发布定增预案,公司拟以15.10元/股,向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等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经申请,公司普通股及优先股股票于8月1日复牌。
公司此次定增对象为: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烟草、广东烟草、阳光控股和福建投资集团,拟认购金额分别约为65亿元、75亿元、20亿元、15亿元、75亿元和10亿元,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值得一提的是,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福建烟草、广东烟草为兴业银行关联法人,其此次所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60个月。阳光控股、福建投资集团所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此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福建省财政厅对公司A股持股比例将为18.78%,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A股持股比例将为5.34%,福建烟草A股持股比例将为0.64%,广东烟草A股持股比例将为0.48%,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福建烟草、广东烟草、福建海晟及湖南中烟合计A股持股比例将为9.68%;阳光控股A股持股比例将为2.39%;福建投资集团A股持股比例将为0.85%。
兴业银行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将持续推进“市场化、集团化、综合化、国际化”战略布局,不断增强创新能力,维持资产质量平稳,提升精细化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单位资本的收益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提醒称,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发行价格可能低于发行时最近一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如低于,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有所摊薄。兴业银行一季报显示,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5.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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