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地产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中房地产6月12日晚间公告称,由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否定结果可能影响减资事宜的后续办理情况,进而可能影响中交地产作为交易标的注入上市公司,对本次重组方案的执行带来重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对本次交易各方负责的精神,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根据原重组预案,中房地产拟以12.16元/股价格,向中交房地产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交地产100%股权,向中房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住兆嘉20%股权、中房苏州30%股权、中房天津49%股权、重庆嘉润30%股权、重庆嘉汇30%股权,标的资产合计作价约64.34亿元(预估增值率28%),合计需增发约5.29亿股股票;同时,公司拟以同样价格向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温州德欣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约3.5亿股募集配套资金42.5亿元,用于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及融资租赁款。
公告称,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根据中交地产内部重组方案,中交地产将持有的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地产集团,并将持有的中交物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交实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中房集团。上述无偿划转事项导致中交地产所有者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因此中交地产股东地产集团作出决定,同意将中交地产的注册资本由 500,000 万元减至 420,000 万元。由于中交地产已于2016年发行2笔公司债券,上述减资事项触发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2016年5月12日,中交地产“16 中交债”和“16 中交 01”已分别召开了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其提议的《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均未获通过。截至目前,中交地产已就其他备选议案与主要债券持有人进行了电话或现场沟通,尚未与主要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意见。
中房地产称,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经营中,公司将积极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方式寻求更多的行业发展机会。同时公司承诺,自此次公告刊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