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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股东之争始末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04-12 0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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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的股东之争耗时漫长,其中夹杂着公司的几次转型重组,并牵涉多起诉讼、仲裁。

大股东减持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兴盛集团以2.3亿元价格受让上市公司上海新港66.56%股权。后经资产重组,上海新港改名为上海新梅。2005年11月,股权分置改革后,兴盛集团持股比例调整为57.52%。2009年底到2010年一季度,兴盛集团出售了420万股上海新梅,但仍持有55.83%股权。

2012年11月,上海新梅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兴盛集团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上海兴盛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兴盛集团”)和荣冠投资,新兴盛集团注册资本由22000万元减至12000万元,荣冠投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分别持有上市公司28.23%、27.47%股权而居第一、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张兴标。

2013年2月,上海新梅宣布,2012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红股8股,派现金红利1元(税前),扣税后派现金红利0.55元。

2013年2月,上海新梅推出“卖房买酒”方案,即以3.49亿元价格向公司大股东新兴盛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江阴新兰 房地产 公司55%股权,同时向新兴盛集团以2.73亿元的价格收购其所持有的喀什中盛创投公司100%股权。由于喀什中盛从 辅仁药业 处购买了宋河股份5%股权,此举被认为是上海新梅间接投资了宋河酒业。但是,该方案尚未定型,上海新梅又宣布引进战略投资者南江集团,被市场猜测将进军石墨烯行业。

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荣冠投资经过9次减持,不再持有上海新梅的股份;而新兴盛集团持股比例也降至8.5%。

开南账户组介入

从2013年7月开始,开南账户组悄然建仓上海新梅。而此前的3月份,上海南江从新兴盛集团手中受让上海新梅8.06%股权,而新兴盛集团一度减持上海新梅至8.5%股份,几乎与南江集团持股比例相当,市场一度揣测南江集团或将向上海新梅注入石墨烯等相关资产。但南江集团并未给上海新梅带来实质性重组。

截至2013年11月底,开南系实际持有上海新梅14.86%股份。而到了2015年1月27日,开南系对上海新梅持股比例增至16.53%,构成第三次举牌。

2015年1月20日,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2013年7月至11月,开南账户组买入上海新梅股票,王斌忠在上海开南账户组合计持有上海新梅股票分别达到5%及10%时未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2015年2月1日,新兴盛集团将王斌忠及开南账户组等一共16个主体作为被告,上海新梅作为第三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自2013年10月23日起各被告买卖第三人股票的行为无效,判令各被告抛售2013年10月23日当日及后续购买并持有的第三人已发行股票所得收益1.75亿元赔偿给第三人。

新兴盛集团诉称,被告的举牌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同时,该行为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该诉讼目前仍在一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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