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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解读:*ST博元退市为何如此重要

证券之星 2016-03-28 14: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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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证指数7连阳。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履新1个月后,证券市场传来一个重磅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ST博元(600656)股票正式终止上市。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第一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而终止上市的公司。

具体是怎么回事,有何影响,大致概括如下:

1、*ST博元为啥退市?

虚构财务数据等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信息披露严重失实。总之,摊上事了。

2、它退市了,我手里的票咋办?

从3月29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共30个交易日(非自然日),简称变为退市博元,涨跌幅变成10%;买入门槛需账户资产不低于50万元,卖出不受限制。正式退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3、是否可以重新上市?

理论上有可能。但需满足很多条件:1、时间不早于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也就是至少等到2018年;2、此前的违法行为被纠正,人员被追责;3、申请上市时公司股本、股东人数、盈利现金流净资产、审计报告、主营等符合相关要求。

4、我被它伤了,但现在已经不持有,可以索赔吗?

只要买入是在违法违规事实披露前,卖出是在违法违规事实被认定后,投资者就可索赔。并且,公司只有对索赔进行妥善安排后,才能重新上市。

5、为何*ST博元退市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证监会刘士余主席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上任后首次亮相时第一句话就是“我尽我的努力,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广大股民的合法权益”。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第一炮”。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6、有了*ST博元的榜样,ST板块可能会承压,具体名单附后。

详细情况是这样的

上交所在回答证券时报记者提问时说,*ST博元退市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ST博元经行政立案调查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时间是从 2014年6月17日到2015年3月27日;第二阶段,*ST博元股票被暂停上市。时间是2015年5月25日;第三阶段,上交所对*ST博元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时间就是今天。

那么,*ST博元在1990年12月进入证券市场,今天被迫离开,一进一出的25年间,除了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外,*ST博元还有哪些“罪状”,对资本市场造成了哪些损害?今天将它驱逐出A股市场,哪些人会被直接或间接“判处死刑”?证券时报记者为此采访了桂浩明、叶檀、董登新3位专家,听听他们的如何点评。

申万宏源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认为,*ST博元终止上市之事一出,A股市场的“垃圾股”短期内将受到冲击,但长期来看市场将加快树立价值投资的理念。因此,市场不会“判死刑”。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认为,此事显示了退市制度的坚决落实,有利于“缓冲”未来注册制出台对市场的影响。A股市场类似的信息披露不规范、业绩差的公司还有不少,但严重的典型的不多。*ST博元退市不是被判“死刑”,而是让它从现有的市场里“出去”,未来条件符合后还有满血复活的可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ST博元上市25年来至少8年是亏损的,财务造假情节严重。因此,其他某些类似的公司可能“濒死”,会受到此事的严重警告;投资者“不会死”,有关部门将开展损失追偿工作;配合*ST博元造假的财务、审计等机构应该受到问责和承担连带责任;炒作壳资源的皮包公司会受到威慑和警告,日子会不好过。

除此之外,证券时报记者还发现,将那些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纳入退市情形,是2014年中国证监会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举措。将其清出资本市场是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将给其他上市公司带来重大威慑力,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有效手段。显示了交易所等各方尊重法规,严格了落实新一轮退市改革的态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刘士余主席此前强调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而对*ST博元依法实施强制退市,可谓是证监系统落实这一要求的 “第一炮”。刘士余强调“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措施顺利实施”,那么证券时报记者相信,资本市场缺位多年的退市制度强有力落实,正是为了给包括注册制在内的改革做好准备。

我们不禁要回顾一下*ST博元在这过去的25年中,究竟有哪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从目的上看,公司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其2011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股东权益3.8亿余元;从手段上看,公司2011至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虚构票据贴现、置换交易,且多次使用虚假银行进账单和虚假银行承兑汇票入账。

从金额上看,2011年至2014年,公司在其相关定期报告中虚增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金额巨大;从后果上看,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为-3.62亿元,追溯调整后, 2010年至2013年连续4个会计年度净资产均为负值。

董登新认为,此次退市决定,是属于证券监管部门的一次“行政处罚”。但与此相关的民事、刑事责任追究还在后面,事情还远没有结束。

除了终止其上市外,证监会及交易所对*ST博元还有哪些具体的处罚措施?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ST博元披露2014年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时,公司董监高声称“无法保证相关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一度引起市场轩然大波。就此,上交所迅速督促公司完成整改,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公开谴责。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庄春虹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的违规减持行为,及时采取了交易限制措施,并予以通报批评。

很快,*ST博元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为此,投资者需注意哪些事项呢?

主要有以下四点。(1)、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博元”变更为“退市博元”,涨跌幅限制为10%;(2)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累计停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3)上交所将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4)*ST博元在退市整理期间不得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规则》第14.3.25条的规定,*ST博元退市整理期交易届满三十个交易日后,上交所在五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届时*ST博元被摘牌后,其股份应当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东可以在股转系统进行转让。

*ST博元被终止上市后,尽管其股票不在上交所市场交易,但其资产、负债、经营、盈亏等情况并不因此而改变,公司并没有破产或解散,仍然可以正常经营。公司股东仍然可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最后最关键的一点是,因*ST博元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如何追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就*ST博元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另外,《退市意见》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也就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了安排。针对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综合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诉求,将“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列为了重新上市的条件之一,公司只有符合该项条件,才有可能申请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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