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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联手的“一致行动人”会是什么模样?

证券之星 2016-03-23 15: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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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12月22日晚间发布微博称,虚幻之后:烟花吗?不是;霓虹灯吗?也不是。什么呢?城市夜景晃动的虚影而已,祛除晃动虚影,车是车,楼是楼。万宝之争,许多奇谈怪论就象这虚幻的幻影,但幻想祛除,透明的万科依然是万科,而联手的“一致行动人”又会是什么模样呢?

截图

王石在12月21日晚间发布微博称,宝能系“信用不够”并非道德评判,而是风险考量。

今日港交所披露,钜盛华增持万科股份至23.52%,安邦保险增持至7.01%,宝能系与安邦合计持股已经超过30%。若安邦保险与宝能系是一致行动人,两者将面临30%的要约收购限制。

《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不过,2012年3月15日开始施行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对触及30%红线之后的公司行为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解读。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曾表示,本次修订的意图在于鼓励大股东增持,股东持股达30%之后,既可以发起要约收购,也可以按照每年不超过2%的比例继续自由增持。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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