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控股股东终止重大事项 15日复牌
江苏阳光3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接控股股东阳光集团通知,在停牌期间,阳光集团积极推进本次事项的相关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该标的公司属于通信服务行业,由于在与相关方磋商和沟通中,最终未能就公司收购标的的资产价格等实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此,经审慎研究,阳光集团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3月15日复牌。
同时公告称,本次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筹划重大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终止该重大事项对公司当期业绩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