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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证券之星 2016-01-11 10: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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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传媒(002712)周一早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方案。

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刘申、西藏爱信威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哈尔滨华滨光辉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爱德康赛100%股权,其中,交易对价的50%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50%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向朱明虬、上海兴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红心、上海珺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珺容新兴产业1号基金、新余佳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公告显示,根据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429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爱德康赛100%股权的评估值为2.93亿元,低于此前评估值3.55亿元。基于交易价格的调整,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从3.25亿元调整为2.9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从3.25亿元调整为预计不超过2.9亿元。

根据公司与刘申、西藏爱信威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哈尔滨华滨光辉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之业绩补 偿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后,爱德康赛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应实现的年度经审核税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400万元、2700万元、3510万元、4563万元、5019.3万元。

思美传媒表示,公司本次重组的交易对象、交易标的均未变化;对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作价的调整幅度在20%以内;本次交易对业绩补偿承诺的调整,均为基于本次交易对价调整而相应作出的,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方案调整相应调减配套募集资金金额,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方案调整不会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据此,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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