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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集团直控*ST金化 12个月内“视情况”重组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5-11-30 16: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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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暂时摆脱暂停上市风险的*ST金化,在获得冀中集团直控后会有怎样的不同?公司30日发布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冀中集团表示此次获得股权旨在完善并减少管理层次,并称在股权转让完成后12个月内,视情况而定是否对公司业务进行重大调整或者重组等。由于近日股价调整,按照协议转让价5.98元/股看,*ST金化30日收盘价6.94元溢价率对应为16%,而若按照11月25日的盘中最高价7.89元计算,当时的溢价率达到32%。

11月27日,*ST金化现任大股东冀中能源同其大股东冀中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冀中能源将所持公司全部3.8亿股中的2.04亿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冀中集团,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9%,转让价格5.98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12亿。转让完成后,冀中能源尚持有公司约1.77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下降为26.05%。

*ST金化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今年8月底,公司通过实施重大资产出售,剥离PVC 类资产、负债及沧骅储运 100% 股权给大股东冀中能源才摆脱了暂停上市命运。保壳之后的这次股权转让,其实来得十分突然。公司于11月24日突然披露该消息,而且最初公司连转让比例、转让原因等内容都未披露。

30日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揭示了部分信息。根据冀中集团对“权益变动目的”的表述,此次冀中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直接控股*ST金化,对*ST金化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完善并减少管理层级,满足*ST金化未来发展的需要。同时,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一步增持的可能。

资料显示,除了*ST金化,冀中集团还直接持有两家上市公司股份。集团目前直接华北制药36.93%的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同时,其通过华北制药集团持有华北制药15.56%的股份;冀中集团同时直接持冀中能源44.12%的股份,另通过其控制的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冀中能源16.9%、6.88%及 3.33%的股份。随着股权转让,*ST金化亦是冀中集团直控的第三家上市公司。公司网站显示,冀中集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大型国有企业,目前已形成以煤炭产业为基础,电力、化工为支柱,机械制造、物流业为支持的产业格局。

对于*ST金化未来的发展,冀中集团表示,将视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2 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或者进行重大调整,同样,将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今年完成了重大资产出售之后的*ST金化,目前主要从事甲醇业务,冀中集团旗下的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亦从事甲醇业务,但其 30 万吨/年甲醇项目尚未履行完毕竣工验收手续。 根据冀中集团2014年做出的同业竞争承诺,“冀中集团在未来36个月内将峰煤焦化年产 30 万吨甲醇生产线以作价转让、持续委托管理纳入金牛化工,或本着对金牛化工有利的其他方式解决”。

*ST金化前期股价走势强劲,但由于近日市场调整,公司股价最近几日下挫严重。30日当天收6.94元,跌3.07%,较11月25日的盘中最高价7.89元跌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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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冀中能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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