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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6日午间重大公告一览--更新中

证券之星 2015-11-26 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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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纬锂能(300014)与华泰汽车成立电池合资公司

亿纬锂能11月26日午间公告, 11月18日,公司与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华泰”)签订了《华泰汽车集团(天津)有限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电池生产合资公司的协议》,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

根据协议,公司拟与天津华泰共同成立电池生产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天津华泰亿纬电源有限公司”,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天津华泰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人民币, 占合资公司70%的股份,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3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30%的股份,主要生产、销售电池组和电池组管理系统(BMS),具体经营范围以合资公司工商登记内容为准。

据公告,天津华泰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相关业务,其生产基地从意大利、德国、日本、美国、韩国等11个国家引进各类尖端设备2000余台套,其中多项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而亿纬锂能主要业务是锂原电池、锂离子电池和电源系统等,公司在包括家庭储能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等锂电池应用方面拥有较为完整产品结构和生产技术。

亿纬锂能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飞速发展,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良好机会,成功增发近6 亿的资金,全部投入高性能锂离子电池的生产线,此次与天津华泰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加快新能源汽车电池技术研发和成组电池产品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中弘股份(000979)定增获证监会通过

中弘股份11月26日午间公告, 11月26 日上午,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据公司此前方案,中弘股份拟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收购鹿回头100%股权,交易总价58亿元。同时,公司拟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57亿元。

三联虹普(300384)子公司获高新技术认证字号

三联虹普11月26日午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敏喆机械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苏州敏喆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532000659,发证日期:2015 年7月6 日,有效期3年。

根据相关规定,苏州敏喆自2015 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兴源环境(300266)预中标13.2亿PPP项目

兴源环境11月26日午间公告,11月25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九江市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PPP 项目社会资本采购预中标公示》,公司为上述项目预中标单位。

公告显示,整体项目计划2018年9月底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约13.2亿元,占2014 年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的 176.06%。本次中标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存在积极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该项目将整体采用 DBFOT(设计优化-建造-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模式。在 此模式下,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优化、投融资、建设、运营、期满移交等相关工作。运营期内,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合作期满,本项目下各子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至两县一区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项目公司继续运营,即PPP模式。

根据修编后的《江西省九江市柘林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2012~2017)》,纳入 PPP 实施范围的项目共包括三大类 21 个子项目。其中,隶属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的项目为 8 个,隶属武宁县的项目为 4 个,隶属修水县的项目为 9 个。本预中标项目是国内首批 30 个财政部 ppp 项目之一。

顺络电子(002138):日元贬值对公司有一定影响

顺络电子(002138)在最新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表示,日元贬值给日系竞争对手的降价提供了条件,对公司有一定的影响。

顺络电子主要从事片式电感器, 片式压敏电阻器,LTCC,片式钽电容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通信,计算机及消费类电子产品等领域。

南都电源(300068)12亿元公司债获通过

南都电源11月26日午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南都电 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据公告,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股东隐瞒一致行动关系多年 阳光股份(000608)涉信披违规

因股东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隐瞒其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阳光股份涉嫌信披违规,日前收到监管层出具的警示函。

阳光股份11月26日午间公告, 11月2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提到,公司2007-2014 年年报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均未说明股东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

对此,阳光股份在今日午间公告中给予了回复。公司称,根据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显示,北京辰元于2007年末持有公司2.49%的股份,2011年至2013年持有公司2.29%的股份,2014 年末持有公司 0.49%的股份,截止目前,北京辰元已经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7 年末持有公司 7.68%的股份,2008 年至2013年持有公司7.56%的股份,2014年末持有公司6.54%的股份,截止目前,北京燕赵持有公司 6.61%的股份。经公司核查确认,自2007年至今,公司未收到北京辰元任何书面通知,告知其与北京燕赵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也未在历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其他 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北京辰元与北京燕赵的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公司于2015 年11月25日收到的《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5 年)7 号》,北京辰元于2007年9 月成为北京燕赵的控股股东, 但北京辰元并未将上述事项告知我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因此,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决定对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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