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宁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于2015年9月签订了《东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
2、项目规划总规模不低于9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规模为600吨/日,二期规模为300吨/日,采用“循环流化床垃圾炉焚烧余热发电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技术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东宁县、绥芬河市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
3、此公告解读为利好,特许经营协议合同的签署,将对公司未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从长期看,本公司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在固废领域积累更多的丰富经验,占领更为广阔的市场,项目的成功建设也将为公司在固废领域开拓新局面奠定坚实的基础,增加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