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拟定增87亿元 推进公司主营发展
东方集团9月8日晚间公告,拟不低于8.77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9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7.35亿元。公司股票将于9月9日开市起复牌。
募集资金中,18.60亿元用于收购西藏华镧持有的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7.50%股权;13.50亿元用于丰台区青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2.20亿元用于丰台区青龙湖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21.80亿元用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
国开东方的主营业务是以房地产一级开发建设、房地产二级开发建设为主的新型城镇化开发城市综合运营商。新型城镇化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了难得的市场机遇,公司计划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控股国开东方,从而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的投入,抓住历史发展机遇,打造主营业务新的盈利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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