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宝光股份7月2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15009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公告称,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过程中,如公司因该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同日宝光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核查结果显示,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同时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2015年7月21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等。同时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7月22日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