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公司新闻 - 正文

低价定增的诱惑:黑牛食品大股东拟高抛低吸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赵一蕙 2015-06-10 10:55: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黑牛食品个股资料 操作策略 咨询高手 实盘买卖

对比9元每股的定增底价,黑牛食品在昨日下跌逾6%后,股价依然在23元以上,如果大股东定增认购和减持计划同期实施,则更带有明显的“高抛低吸”意味

昨日,黑牛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秀浩发布了未来六个月可能减持超过5%股份的消息。但此时减持恐怕并非好时机,因为6月6日公司刚刚宣布定增方案获得证监会通过,尚在等待核准批文,且在此方案中,林秀浩将参与认购定增股份。这意味着,公司实施定增的时间与林秀浩的减持时间将会高度重合,触发“短线交易”的可能性极高,由此成为威胁定增顺利实施的“暗礁”。

极易触发短线交易

据公告,黑牛食品于8日接到林秀浩的《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其称为满足支持黑牛食品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和个人投资发展需要,拟通过交易系统或其他方式减持部分股份,减持时间为6月11日至12月10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5%以上。

这在两市如潮的减持大军中原本并不显得特别。然而不巧的是,就在6月6日黑牛食品还曾发布公告,称其定增方案已获证监会通过。据公司4月25日发布的修订后方案,此次定增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6005万股,对象不超过十名,但包括林秀浩本人,其将认购10%的定增股份。由于目前公司已经完成了“10派0.1转5”的年度分配方案,发行底价由13.51元每股调整为9元每股。随着公司定增过会,在等到证监会的正式批文后,即可进入实施阶段。

但问题由此产生,鉴于林秀浩本人将认购公司定增股份,时间应该就在公司获得批文后的6个月内(批文有效期内),其同时在6月11日至12月10日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这段时间存在“重合”可能,无论其先认购再减持还是先减持再认购,很可能触发短线交易行为。当然,理论上这一组买卖行为可以时间间隔在6个月以上。不过,由于拿到定增批文后一般6个月内需要实施完成,除非林秀浩更改其减持计划,或者公司能够取得足够“时间差”,否则林秀浩触发短线交易将是大概率事件。

高抛低吸意图明显

这则减持公告的不合时宜,不仅在于可能会带来短线交易问题,也因为公司正处于敏感期——等待证监会的定增核准批文。已有案例显示,监管机构对定增过程中的减持行为是否触发短线交易高度关注,黑牛食品的这则公告,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定增进程呢?

既有案例显示,此前国中水务股东国中天津在2014年5月16日减持公司7200万股,交易价格为4.33元每股。两个月后的7月26日,公司发布定增预案,姜照柏作为国中天津母公司的最大单一股东,又计划以4.01元每股的价格参与认购。上述方案在提交证监会后,就被监管层要求就此举是否触发“短线交易”做出说明。

当时,国中水务的主张主要有两项:一是减持主体为国中天津,而认购主体是姜照柏,并非同一持有主体;此外,是否触发短线交易所规定的“6个月”时点,取决于最终增发实施的时间,6个月的窗口期还是可以规避的。

虽能自圆其说,但国中水务的这份定增计划最终并未获得证监会通过,而其原因是否与涉嫌“短线”有关不得而知。但在实务操作中,显然监管层已经关注到这一问题。如海鸥卫浴在去年发布的一份定增方案中,还特意做了规避设计:公司二股东创盛达计划转让几乎全部持股,退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阵营;在此前提下,上市公司转而向另一方实际控制人旗下公司发行股份募资。由此避免了实际控制人阵营下减持和增持行为并行的情形,以撇清短线交易之嫌。公司增发方案后获得证监会批文。

就在上述公司努力将定增和“短线交易”撇清关系的同时,黑牛食品大股东却急于在定增的关键进程中发布减持公告,可谓对比鲜明。而值得一提的是,对比9元每股的定增底价,黑牛食品在昨日下跌逾6%后,股价依然在23元以上,如果其定增认购和减持计划同期实施,更是带有明显的“高抛低吸”意味。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鸥住工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