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300479)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02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5.46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2,0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774.5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7,265.46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5年5月25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6月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6月5日(T+2日)在《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序号 | 日期 | 发行安排 |
4 | 2015-5-25 | 融资首次公告日 |
5 | 2015-5-27 | 询价推介日 |
6 | 2015-5-26 | 网上路演公告日 |
7 | 2015-5-27 | 网上路演日 |
8 | 2015-6-3 | 网上申购日 |
9 | 2015-6-5 | 网上中签率公告日 |
10 | 2015-6-8 | 网上中签率结果公告日 |
11 | 2015-6-8 | 网上申购款解冻日和退款日 |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5年6月1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5年6月3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5年6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神思电子(300479)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4965.46 |
2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2000 |
3 | 神思智能身份认证终端与行业解决方案产研建设项目 | 10300 |
投资金额总计 | 17265.46 |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公司前身为山东神思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由山东神思电子系统有限公司出资1,080万元,马锐、李冰、刘蕾、孙祯祥等4名自然人分别出资42万元、36万元、18万元、24万元,合计出资1,200万元设立。2004年12月27日,神思有限领取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0002804637号)。
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招股意向书1-1-442011年5月,神思有限以截止2011年2月28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68,785,192.66元为基础,按1:0.872281的比例折股,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为山东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6日公司取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70000228046377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专注于身份识别领域,以智能身份认证终端和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为主营业务。
公司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嵌入式系统开发平台技术和行业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平台技术为支撑,专注智能卡应用技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电子支付技术等三项应用技术,以向多种行业客户提供智能身份认证终端与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为核心业务。
自设立以来,公司以二代身份证阅读机具的行业应用为切入点,逐步形成三大类主营产品:证卡身份认证终端及其行业解决方案、证卡与生物特征复合认证终端及其行业解决方案、身份认证与电子支付多功能终端及其行业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营产品和服务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其中上述第一类产品构成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与此同时,针对金融行业的账户实名制与银行卡EMV迁移,公安行业的身份核查与实有人口管理,通信行业客户实名制与业务无纸化受理,社保(人社)行业的新型社保体系建设与“人证同一”认证等“四个行业八个方面”逐渐显现出来的市场需求,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第二类、第三类产品的创新性研究开发,目前相关产品已经开始陆续进入试用或批量销售阶段。未来,前述“四个行业八个方面”的业务需求将快速增长,预计第一类产品将继续畅销,第二、第三类产品将快速增长,公司面临良好的市场机遇。
◎股东研究:
神思电子(300479)主要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36000000 | 60 |
2 | 北京同晟达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000000 | 20 |
3 | 天津清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80000 | 9.8 |
4 | 济南优耐特投资有限公司 | 4320000 | 7.2 |
5 | 李连刚 | 1200000 | 2 |
6 | 王廷山 | 600000 | 1 |
合计 | 60000000 | 100 |
◎神思电子(300479)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2015年3月 | 2014年 | 2013年 |
总资产(亿元) | 2.546 | 2.7179 | 2.221 |
净资产(亿元) | 1.9667 | 1.9339 | 1.5914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
营业收入(亿元) | 0.8984 | 2.4748 | 2.1213 |
净利润(亿元) | 0.13 | 0.42 | 0.38 |
资本公积(万元) | 878.52 | 878.52 | 878.52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1.13 | 1.1 | 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
每股现金流(元) | 0.69 | 0.55 | |
净资产收益率(%) | 23.7 | 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