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5月29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对公司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抄送给公司关于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据查,2013年末,广东顾地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顾地科技资金1518万元,2014年3月末、6月末 和9月末,广东顾地及其关联方分别非经营性占用顾地科技资金6358万元、7158万元和15118万元。在2015 年1月28日前,公司均未对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进行及时披露。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予以警示。
此外,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湖北证监局认定顾地科技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邱丽娟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认定邱丽娟为不适当人选,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同时,湖北证监局还认定顾地科技董事长林超群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决定对其予以警示。认定顾地科技财务负责人王汉华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一定责任,决定对其予以警示。
顾地科技表示,在查明上述事实后,广东顾地积极筹措资金,向上市公司归还所占用资金本息,截止2015 年1月28日已全额归还公司全部占用资金本息共计16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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