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型材(000619)4月24日晚间发布公告,子公司宁波海螺与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协议》,后者以9313.55万元回购补偿宁波海螺老厂区土地、房屋等。
宁波海螺所在地已由宁波市高新区沧海路 38 号搬迁至奉化市尚桥科技工业园区,宁波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将进行老厂区土地回购,包括土地(占地面积为 19164.4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 13093.57 平方米)以及部分不能搬迁和拆装的辅助设备。上述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 1113.12 万元,评估价值为 6713.93 万元,政府回购及补偿总价款为 9313.55 万元。
目前,该交易事项已经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并备案。交易价款将根据支付进度,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按会计准则规范计入当期损益和递延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