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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司法划转神秘人接掌*ST博元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徐锐 2015-04-24 14: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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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元近期股价的连续异动原来“事出有因”: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中国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后,根据相关上市规则,*ST博元似已站在了退市的悬崖边。在此当口下,自然人庄春虹近期却通过司法划转方式高溢价接掌大股东之位,非常规投资的背后究竟有何图谋?

近期股价连续涨停之后,*ST博元今日突发公告称,公司4月22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根据内容,法院解除对华信泰所持*ST博元1997.81万股(占总股本的10.50%)及孳息的冻结和质押登记,同时将上述持股及孳息以每股7.52元的价格(总价款为15023.51万元)强制扣划给自然人庄春虹。

不得不提的是,因退市风险一触即发,*ST博元此前经历了连续大跌,近期虽然连续反弹,但最新股价也仅有6.32元,仍显著低于上述转让价格。而从划转过程来看,庄春虹为获取上述股权甚至费了一番周折。

据了解,针对自然人陈壮群与华信泰、李勇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后者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陈壮群于2012年9月3日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上述被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1.2亿元及利息、违约金、仲裁费等。在执行过程中,深圳中院先后冻结了华信泰共计1997.81万股股权,并查明华信泰将上述股权均质押给了利明泰股权投资基金,而后者对华信泰合法拥有1.01亿元的质押债权。

在此背景下,陈壮群于今年4月13日向深圳中院提出申请,请求将*ST博元上述股票以3月31日复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14年12月22日)的收盘价(每股7.52 元)通过司法划转方式给其指定的案外人庄春虹名下,所得价款约1.5亿元用于清偿利明泰的上述质押债权和前述借款合同纠纷案的部分债务,而对于未清偿的其他债务,有权继续向华信泰等方进行追偿。最终,两位债权人对上述方案“一拍即合”。

鉴于利明泰和陈壮群均以此方式了结了其与华信泰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双方显然“乐见其成”。然而最为蹊跷的是自然人庄春虹此时为何敢于高价接手上述*ST博元股权?其是在押注*ST博元最终不会退市还是另有图谋?

根据相关规定,*ST博元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一个交易日为5月13日)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暂停上市。若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如未能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暂不论庄春虹此番入股动机为何,*ST博元近期二级市场却似对上市公司本次易主作出了“提前反应”。记者注意到,陈壮群是在4月13日向法院提出的上述司法划转申请,而*ST博元股价则在4月16日触底后连续拉出涨停板,可见对*ST博元未来能否退市进行博弈的不止庄春虹一人。

不过市场人士提醒投资者,即便庄春虹入主上市公司,但根据相关规定,*ST博元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发行股份,且公司此前也已明确目前没有任何资产重组计划。在此背景下,*ST博元未来被暂停上市乃至退市都已不是小概率事件,投资者切不可盲目“博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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