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控股(600747)周三晚间发布公告,因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的信披违法行为,公司及直接责任人代威被大连证监局处以警告并分别罚款30万元及3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对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对大连太平洋电子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但公司未在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临时报告、2013年三季度报告或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公司董事长代威。
公告显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大连控股作为当事方签订并据以提供担保的合作协议,大连控股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的相关公告,大连控股2013年、2014 年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大连控股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大连控股合同归档记录(2013年、2014年)、印章使用登记记录(2013年7月、8月),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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