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众昇(300208)3月31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购新余清源环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源投资”)持有的恒顺众昇9440万股股本。根据协议,9440万股股份分别协议转让给公司三位股东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使贾全臣、贾晓钰、贾玉兰通过清源投资间接持有的恒顺众昇股权转为由其本人直接持有(贾玉兰股份由其儿子戴一鸣持有)。
本次收购前,贾全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6.02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0%,贾晓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贾全臣、贾晓钰、贾玉兰为清源投资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分别为贾全臣2400万元占40%,贾晓钰2000万元占33.33%,贾玉兰1600万元占26.67%。其中贾全臣与贾玉兰为兄妹关系,贾全臣与贾晓钰为父子关系,贾玉兰与戴一鸣母子关系。贾全臣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5年1月16日,清源投资与贾全臣、贾晓钰及戴一鸣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清源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恒顺众昇的3010万股份转让给贾全臣,占公司总股本的9.97%;将其持有恒顺众昇的3000万股份转让给贾晓钰,占公司总股本的9.93%;将其持有恒顺众昇的3000万股份转让给戴一鸣,占公司总股本的9.93%。
2015年3月27日,清源投资与贾全臣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清源投资将其持有恒顺众昇的430万股份转让给贾全臣,占公司总股本的1.42%。
本次收购完成后,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分别为4466.0249万股、3024.58万股和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14.79%、10.02%和9.93%,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34.74%。贾全臣、贾晓钰、戴一鸣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贾晓钰、戴一鸣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提案权、表决权时,以贾全臣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贾全臣仍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