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介绍,上市公司博元投资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后,上交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相关程序。
从行政调查的情况来看,博元投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从目的上看,博元投资为掩盖股改业绩承诺资金未真实履行到位的事实,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导致博元投资2011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股东权益3.8亿余元;从手段上看,博元投资2011至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并虚构票据贴现、置换交易,且多次使用虚假银行进账单和虚假银行承兑汇票入账;从金额上看,2011年至2014年,博元投资在其各定期报告中虚增资产、负债、收入和利润,金额巨大;从后果上看,博元投资2010年年报披露的净资产为-3.62亿元,追溯调整后,博元投资2010年至2013年连续4个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均为负值。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证监会将博元投资及主要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
邓舸介绍,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因重大违法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公司如果在暂停上市期间能够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并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恢复上市。退市后申请重新上市的,除需按照上述规定纠错外,还需要满足《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条件,主要包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以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超过3000万等。
目前,博元投资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对于重组成功能否避免退市,邓舸表示,相关规定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作出禁止性规定,博元投资股票在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仍可继续进行重组。但是,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博元投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被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要取决于是否同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和判断标准。投资者需高度重视上市公司退市风险,审慎对待,理性参与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的股票交易。邓舸介绍,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1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上述公司中如有被认定为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将按照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要求启动退市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