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验证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合理与公允,长百集团重新聘请评估机构对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分别进行了加期评估。公司1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拟置出资产增值715.59万元,拟置入资产评估价值增值13834.63万元。
长百集团于2014年6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重组预案显示,公司拟置出全部资产及负债,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青岛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完成后,长百集团将由百货零售业转变为新能源企业。
公告称,在被审核过程中,因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期限已到,为再次验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分别进行了加期评估。根据评估报告,以2014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出资产评估值26640.43万元,较2013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拟置出资产评估值25924.84万元增值715.59万元;拟置入资产评估价值239153.84万元,较2013年12月31日定价基准日的评估值225319.21万元增值13834.63万元。
另外,因重大资产重组未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原先签订的业绩补偿期限相应顺延至下一年度。中天能源承诺,在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000.00万元、35000.00万元、39500.00万元。